相声坛子

标题: 刘兰芳称相声领域抄袭“厉害”:不守行规的该批评 [打印本页]

作者: sota1999    时间: 2011-11-25 18:21:57     标题: 刘兰芳称相声领域抄袭“厉害”:不守行规的该批评

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刘兰芳25日做客中新网《人物访谈间》时表示,年轻演员为了生存“抄”段子可以理解,但要给别人“留饭门”。这类问题在相声领域更厉害,对不太遵守行规的行为,应该批评。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日前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低下,90%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的。此言一出,引发广泛关注。刘兰芳25日对曲艺界是否存在“抄袭”的现象进行了解读。

刘兰芳说:“一个年轻的演员或学员刚开始跟老师学,学完之后出徒了,或者一知半解之后要生存,那么就得‘抄’。千古文人一大抄,就这些文字慢慢抄,谁抄的好,看不出更多的痕迹这就是创作。那么年轻的演员在各个段子当中抄了很多精华去演,为了生存可以理解,但是你还要给别人留饭门。因为一个好的段子是一个演员毕生留下来的,这是他的精华。”。

“还是应该自尊自重。”刘兰芳说。

刘兰芳认为,抄袭之后更可怕的是“不问人家作者,就自己发表,就算我的了”。她举例说:“李润杰老师说的酒迷抓着个大斑鸠,有人把斑鸠俩字改成大皮球,就这么改成球,完了说这是他的作品。我跟他同台演出,我说这不是李老的酒迷呢?怎么是你的呢?这样的人应该批评。”。

刘兰芳还表示,这类问题在相声领域更厉害,“相声现在是年轻人很多。允许你借鉴包袱,但是你发表的时候一定要跟老师说一说,‘您的作品我用了,我借鉴您的东西现在发表了,请您支持’。我觉要打个招呼,不然太不遵守行规,应该批评。”

“用人家的东西要留下人家的名字,这才是高尚的人。”刘兰芳说。

在刘兰芳看来,抄袭,剽窃的问题,“还是个生活问题。他没有生活积累,就坐屋里凭空捏造,看看网就来写。”

刘兰芳认为,要想写出好的作品,首先要深入生活,拜群众为师,视群众为老师,从生活中汲取营养然后创作,“就能是你自己的东西”。

她还说,要想一举成名必须有自己的东西,老使别人东西永远不行。要好好创作,写东西。



作者: yj19691969    时间: 2011-11-25 19:46:09

这确实是个问题,已经成名的艺人还好办,那些没名的演员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或者包袱,很快就被别人学去演出了,这恐怕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在网上公开自己音视频的原因。
作者: lwx3664    时间: 2011-11-25 21:28:08

转帖还要注明来源呢,基本素质问题
作者: 54nierdaye    时间: 2011-11-25 23:36:29

支持啊,很多段子、包袱都是靠多少代演员演出改进才成就经典,但这和擅自挪用他人作品是不同的概念。道德问题
作者: gbggps    时间: 2011-11-26 09:58:09

抄袭的太厉害                                   
作者: 飞天烙铁    时间: 2011-11-26 21:16:46

“留饭门”让我想起了旧社会。。。。。。。。。。
抄就抄呗,都要吃饭啊。
作者: 小神童    时间: 2011-11-26 21:39:56

应该在尊重原作者或者原传承者的前提下发扬光大
某人总是说自己拯救了多少多少
连进过板桥农场的人都说他偷活
作者: 狗狗猫狗    时间: 2011-11-26 23:30:25

包袱是可以抄,但抖包袱的能力是没法儿抄的
只要不印刷不出版不腆着脸说自己创作都没问题,真正有水平的演员知道自己再抄也比不过原作者,自然会自己创新的
作者: 狗狗猫狗    时间: 2011-11-26 23:32:16

话说侯宝林抄袭郭荣启先生的《夜行记》是真的吗?
作者: 狗狗猫狗    时间: 2011-11-26 23:32:54

话说侯宝林抄袭郭荣启先生的《夜行记》是真的吗?
作者: 声音14年    时间: 2011-11-27 09:07:19

还是抄吧  吸引更多的观众  愿只愿这些说相声的摸摸脑袋就收徒弟  挑西瓜一样   
作者: 陈章鱼    时间: 2011-11-27 14:11:22

确实,相声如今最大的问题就是创作,新时期不能把相声的版权解决解决好,创作就没有动力,那就还得继续抄,那就是恶性循环了
作者: 嘻哈小德纲    时间: 2011-11-28 02:33:39

狗狗猫狗 发表于 2011-11-26 23:32
话说侯宝林抄袭郭荣启先生的《夜行记》是真的吗?

当时不存在抄袭这么一说,当初老先生好像有3个版本的夜行记.所以不分伯仲.
作者: 八斤半    时间: 2011-11-28 09:32:49

按照孙福海在《不用偷着乐》里的说法:《夜行记》原作发表在1955年的《北京晚报》上,作者是郎德沣、陈文海、蒋清奎、贾鸿斌、李培基5个人,郭荣启和侯宝林两位先生几乎是同时对它产生了兴趣,并几乎是同时修改、同时演出了这个作品。
作者: 五哥    时间: 2011-11-28 10:08:35

yj19691969 发表于 2011-11-25 19:46
这确实是个问题,已经成名的艺人还好办,那些没名的演员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或者包袱,很快就被别人学去演出 ...

说的很有道理,其实很多相声的包袱很早就听人讲过了,现在拿来放到作品里,堂而皇之成原作者了。郭德纲的我是黑社会中“没带帽子打耳光”,07年十年大庆说的,我06年就听人讲过。只不过老郭是第一个拿到相声里的。
作者: 老毕    时间: 2011-11-28 10:20:00

很多网上的东西你都不知道原创是谁!弄过来用了,这个算不算抄?
作者: 江海之畔    时间: 2011-11-28 10:33:58

当年刘兰芳火的时候,电台播了她不少的评书,那时的评书不如现在那么多,大伙听着挺新鲜。可有人说,她把不少其他评书中的精华移到她的作品中去,弄得别人快没饭吃了,不知这是真是假。
作者: shanghulu    时间: 2011-11-28 13:28:01

抄袭和模仿都没味道,比如唱京剧的大家都有自己的拿手的剧目,殷文硕模仿刘宝瑞大家只是听一乐,没啥味道!!
作者: 柯南爱好者    时间: 2011-11-28 18:32:48

江海之畔 发表于 2011-11-28 10:33
当年刘兰芳火的时候,电台播了她不少的评书,那时的评书不如现在那么多,大伙听着挺新鲜。可有人说,她把不 ...

不是……
她把好多大鼓书的糟粕弄的她的东西里了
跟评书没半毛钱关系
作者: 狗狗猫狗    时间: 2011-11-29 22:15:37

嘻哈小德纲 发表于 2011-11-28 02:33
当时不存在抄袭这么一说,当初老先生好像有3个版本的夜行记.所以不分伯仲.

忘了在哪儿看过一个材料,说郭荣启先生创的夜行记,侯宝林先生在用的时候只把里头的天津地名改了……据说郭先生临死前还说:他虽然是艺术家,但在这点上,我不服他
作者: 易水寒潭    时间: 2011-11-30 00:27:44

说的不错!确实是相声界应该关注的问题。
作者: 臭妞子    时间: 2011-12-1 00:26:27

抄袭、借鉴、传承,这几类在相声里似乎比较难界定。不过,再好的包袱抄袭次数多了,观众自然就腻了,再用也就没笑果了,越发使人生厌。
作者: hybysty    时间: 2011-12-1 07:07:15

感觉这相声的创新还是挺困难的,毕竟还是不能把老一辈的艺术精华抛弃了,这都是文化遗产啊
作者: 动感超人老强    时间: 2011-12-2 00:29:39

我觉得相声不存在抄袭这一说,同样的包袱,你虽然第一个使了,但是观众就有可能不乐,你这包袱没响,你还不允许更有天赋的人使?同样是《夜行记》,你让大伙投票肯定大多数都认为侯宝林的版本更好。相声是一门综合艺术,光想出来包袱不行,得想办法让包袱甩得响,语气、语速、捧哏的配合、现场的气氛的拿捏,缺一不可!《大保镖》大伙都听过,里面的包袱大伙都能背下来了,那么多相声大腕都说过这段,但是要说说得好还得是马志明黄族民那段。
作者: 嘻哈小德纲    时间: 2011-12-9 00:36:12

狗狗猫狗 发表于 2011-11-29 22:15
忘了在哪儿看过一个材料,说郭荣启先生创的夜行记,侯宝林先生在用的时候只把里头的天津地名改了……据说 ...

咱俩说的都只是据说而已,还是那句话无所谓抄袭与否,只要能使的好观众满意就好.刘兰芳说的那些所谓相声界抄袭者,只是那些刚进门在眺望门槛的.没辙人家总得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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