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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衰女侠 于 2010-1-3 01:59 编辑
一、基本资料
原告人
姓名:衰女侠
性别:看名就知道了,不是男的,也不是女博士
年龄:4年前好像是18
民族:56个民族里的
籍贯:宇宙省,银河市,太阳乡,地球村
职业:白天全职学生,晚上兼职坛友
工作单位:XX大学&相声坛子
职务:目前是著名坛友,正向着非著名坛友而努力
现住址:相声坛子,坛子胡同,1560号
被告人
姓名:相声坛子
性别:有很大的想象空间,有臆想之分
年龄:我没算错的话是一个月零九天
民族:56个民族挑一个适合的
籍贯:www.tingCD.com
职业:网络红人
工作单位:相声坛子
职务:相声界大总管
现住址:www.tquyi.com
二、诉讼请求:
被告人:相声坛子
原告人:衰女侠
由于被告人的存在,使原告人完成了由青春无敌美少女变成国宝熊猫的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此乃其一。其二,由于被告人相声坛子的存在,导致原告人衰女侠天天乐不思蜀,不思茶饭,有空就泡坛子,没空就向旁人推荐坛子,导致原告人周围好友都深受坛子荼毒,和原告人一样天天傻笑不能自拔。最后,也是最让人所不耻的,是由于被告人相声坛子的存在,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相声;听相声和想去了解相声的人像春风过后的野草一样---涨势迅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相声的队伍中,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主流生活。
鉴于以上理由,我要求被告人支付原告人上网费,面膜费和广大坛友的精神损失费,如果被告人支付不出以上费用,那就罚他在以后的时间里为更多的爱相声,想让这门艺术流传下去的人们带来欢乐,将功补过吧!!!!!!!
此致
XX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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