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维基百科 于 2010-8-14 14:35 编辑
“心平气和说说郭德纲这点儿事”这篇文章(以下简称《心》)我没有通篇看完,主要看了后半段。其中有些见地还是不错,但一些主要观点就有重大谬误,如不矫正,遗祸不浅: 1——我认为当然应该声讨(因为他先声讨了别人)!郭曾经说过,中央电视台和德云社是平级单位。要知道,剧场是你的主场,而报纸是人家的主场。你利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儿骂完这个骂那个,别人怎么就不能用自己的主场骂你呢?这才是公平。 评:中央电视台和德云社根本区别在于一个是花纳税人钱的国家机构,一个是个体私营机构。如果德云社是和某一“私营媒体”较劲,那个“私营媒体”再如何声讨郭德刚也是它们两家的事,外人不便置喙。然而现实情况时,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台)利用纳税人的钱,以某种程度上官方的名义,去对付一个合法的机构和个人,这样的做法很不合适(有得到广大“股东”的同意吗?)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台)作为公共服务机构,本身就应该是被监督和批评的对象,郭德刚(及其支持者)作为纳税人,也有权利批评(即使语气激烈,观点错误)。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台)现在的做法是“挟持”民意,并联合其他国家权力机构对郭德刚进行声讨,这对于郭和德云社是极不公平的(除非纳税人在法律框架下授权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台这么做)。简而言之,他(郭德刚)先声讨了别人,但那个“别人”不应声讨他,公共资源,每人都有权利批评。郭德刚可以表现的像流氓,政府不可以。 2——无德之人最大的危害不是缺德,而是把这种缺德的价值观传递到四面八方。(包括后面的3段文字) 这部分写的最为荒诞: (1)郭德刚所有通过正规渠道发售的制品都是经过政府审核的,纵然不是什么高雅作品,但也不会包含什么所谓的“缺德的价值观”,如果有,那只能说审核没做好,政府应自己扇自己耳光。法理上,诸位所听到的包含所谓“缺德的价值观”的相声本身就是通过现场录音录像,然后通过网络传播的“侵犯版权”的音像制品。从这一方面说,所有听过郭德刚(包括德云社)的“盗版相声”的人都是有“原罪”的。我觉得听就听了,毕竟郭德刚没有深究,但要是拿这些相声作为攻击郭的武器就非君子所为,须知你(泛指,下同)在听盗版的时候本身就对原作者和表演者有所亏欠。另一方面说,你若真是道德高尚之人,你就不应听盗版,也就根本不可能听到这些“缺德”的相声,那又何以批评郭德刚的低俗呢(除非是人云亦云的无主见之辈)?所以说既然选择听这些没有经过审核的“盗版”,潜意识里就已经是承认或者是接受了其中的可能有的俗的内容,要是再以“俗”对郭进行攻击(注意,是攻击不是批评),就是一种“既要当嫖客,又要骂妓女”的小人行径。 (2)上面第一点对于买票的观众也大致适用,你如果觉得郭德刚的相声具有“缺德的价值观”,你可以不买德云社的票,你自然就再也听不到“缺德”相声(只要不听盗版)。若一个人既喜欢听“缺德”相声,又要攻击这些相声和表演者“缺德”,心态着实可议。从另一方面说,如果郭的相声真的如此不堪,他和德云社也不会受到大众欢迎。听相声的普通大众居多,基本的道德理念总是有的(并且听相声也不是那种要出卖自己的良心的紧急关头),听众自然会以最一般的道德尺度(即社会的一般道德尺度)来衡量这些相声。如果这些相声突破了听众尺度,买票的人便会减少,这样一来,德云社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提高相声格调,要么陷入财务危机,关门歇业。一句话,市场会自动调整排除不被社会接受的东西,这就是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 (3)即便《心》文所言,“缺德”相声的广泛传播造成不良影响,那最大的传播者是谁呢?绝不不是郭德刚。所以“无德之人最大的危害不是缺德,而是把这种缺德的价值观传递到四面八方”这句话对郭并不适用。互联网和盗版受众才是“罪魁”。《心》文中有一点要肯定的是,郭德刚说的泄愤之言某中程度上说是在自己的地方,是属于“私房话”,如果不是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还不至于会闹得如此沸沸扬扬。当然,郭的成名网络也功不可没。 (4)最大的道德沦丧在于虚假,在一个虚假的社会里,真理没有扎根的土壤。所以建立道德社会的最好方式,同时也是基础,就是鼓励每个人做真实的人,而不要对他人苛求道德,须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你凭什么要把你的意志强加给我),社会道德也不是靠苛求就能够提高的。豺狼猛虎等猛兽茹毛饮血,以弱者为食,可以说它们邪恶,但它们真实,天道允许他们存在,真实是第一位的。郭德刚可以说是“真小人”,但绝不是“伪君子”。 3——还有一个很具欺骗性的逻辑是:“天下这么多俗你们不反,偏偏反一个说相声的”?(及其后面的文字) 这段文字正如该段第一句所言,“很具欺骗性”: (1)“俗”该不该反?就个人而言,每个人价值取向不同,反和不反纯属私人权利。但要是上升到国家行为,就是一种处于强势的社会势力打压处于弱势的社会势力,其结果就是一部分人迫害另一部分人。这里有几点需要厘清。首先,这里所谓的“反”没有任何法理依据(若有,烦请指教是出于哪一部法典的那部分条款,先不谈法律本身是否有问题),是“武斗”的初级阶段。其次,“反”的对象——“俗”——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没有统一的判别标准(什么是俗?到什么程度上才是要反?),其结果就是反或不反完全依赖个人判断,若和“武斗”接合起来,导致的后果就是没有原则的血腥的强势人群对于弱势人群的大规模集体迫害,文革即是如此(须知,文革当中的红卫兵对于自己行为正确性的坚持以及对于自己信仰的坚持要比现在高呼反俗口号的人强的多)。当然,现在的情况不是文革,德云社据说也没有被吊销演出执照。不过这种反俗的意识根源和所用的一些手法和当年的文革如出一辙,一脉相承。其实质就是国家公权力被滥用,成为一部分人(甚至是多部分人,例如文革)打击异己的工具。国家的职责包括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少数人,他们也要受到尊重和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相声本身就是这种“反氏运动”的受害者,包括在文革中和文革以前,例如刘宝瑞先生) (2)退一万步说,即便“反俗”是有必要的,现在的情况是这场运动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这不是用一句“治理那么大个国家没个轻重缓急”能够敷衍过去的。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实际上不可能公平,因为没有明确法理界定),必然人心不服,“反俗”也必然最后不了了之,不过整某些人的目的是达到了。 4——“记者私闯民宅,该打!”这种观点不值一驳,蔑视。 记者私闯民宅在先,郭的徒弟打人在后。因果关系一目了然。打人固然不对,私闯民宅同样是违法行为。这只是一种暴力对抗另一种暴力,都应予以谴责。现在是郭的徒弟道歉赔钱了,但记者还未道歉,这一点上说,德云社作的比较到位,尽管可能是为情势所迫。 总而言之,郭德刚和北京台的恩怨情仇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公开公正地解决,社会公权力不应介入。从我个人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听他的相声,并且全都是通过网络传播的“盗版”,这一点上,我感谢他给我带来快乐(当然, 他的相声退步不少)。并且我认为他还算是比较真实的人,这样的人在中国很难得。 |